哪些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

答: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服刑期间(缓刑除外)的;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过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未纳入移民安置规划的征地拆迁人口。

移民后期扶持的标准是多少?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