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刚到澳洲,往往面临着不熟悉澳洲社会、不熟悉澳洲商业运作规范以及语言能力不够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一
些人会选择入股到某现存生意,但不真正参与经营管理的方式。这样方式固然可以省却很多麻烦,但也会带来风险。移民法要求申请人必须是生意的主要决策人以及
日常管理者。可以设想一下一个从未参与经营管理的申请人在面试时被要求详述生意运作详情时的困境。此外,申请人必须从一开始就注意保存各种参与公司经营管
理的证据。
要点二: 购买现存小生意风险低
在如何选择生意的问题上,建议申请者尽量选择稳定的小生意。安全顺利地度过
经营生意的两年是最紧要的事情,而不是要把生意做得多大或经营模式多么有开创性。悉尼、墨尔本等澳洲大城市被称为“小生意的天堂”,充分表明了在澳洲小生
意的稳定性。此外,购买现存的生意,可以在经营之前对生意各个方面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了解,从而避开新创生意各种不确定性。
要点三: 尽量保持在澳居住
许多申请人认为移民法对居住的要求并不高,2年中累计住满12个月就可以。但在实际永居申请中,签证官往往会对经常不在澳洲居住的申请人产生怀疑。建议申请者如有4周以上不在澳时间,申请人都需要提前安排并保存好各种在海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据。